遺贈的有效條件包括哪些?
來源:北京房產繼承律師 網址:http://www.edwinbutler.com/ 時間:2022-04-22 11:04:38
遺贈自遺贈人死亡時生效,遺囑所應具有的有效條件也適用于遺贈。具體而言,遺贈的有效條件包括:
?
(1)遺贈人須具有遺囑能力。遺贈是以遺囑的存在為前提條件的,公民設立遺囑須具有遺囑能力,遺贈有效也須遺贈人具有遺囑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遺囑能力;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其所立的遺囑無效。遺贈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的判斷標準,也是以遺囑設立時遺贈人的情況為準
(2)遺贈人所立的遺囑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遺贈人所立的遺囑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的,遺贈不發生法律效力,遺囑無效。
(3)遺贈人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贈不能損害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假如遺贈人沒有為其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則對于這一必要份額的遺贈是無效的。遺贈人死亡時,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后,再將遺產交付給受遺贈人
(4)遺贈生效時,受遺贈人應為生存之人。遺贈是遺贈人死亡后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就自然人而言,遺贈開始時,只有生存之人才具有受遺贈能力,受遺贈人死亡或者被言告死亡的,遺贈不發生法律效力。對于法人而言,遺贈開始時,須法人地位尚未終結。
?
(5)須受遺贈人未喪失受遺贈權。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的,受遺贈人不得受領遺贈物。對于喪失受遺贈權的事由,我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而言,適用關于喪失繼承權的規定。
?
(6)遺贈人所遺贈的財產范圍僅限于遺產,并且在遺贈人死亡時具有執行遺贈的可能性和合法性。人身權不能遺贈,遺贈人也不能將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遺贈給受遺贈人。遺贈人死亡時,遺贈物不存在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執行遺贈的,遺贈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