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樓房產權繼承人包括哪些人
來源:北京房產繼承律師 網址:http://www.edwinbutler.com/ 時間:2021-05-29 09:05:45
一、民法典樓房產權繼承人包括哪些人
民法典規定,遺產繼承人依據繼承方式不同而不同,例如法定繼承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遺囑繼承由遺囑指定人作為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二、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存在直接危害被繼承人生命安全的犯罪行為,無論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故意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存在繼承人為了多爭取遺產或者甚至獨占遺產而故意殺害其他法定繼承人或者遺囑繼承人的行為,同樣無論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繼承人存在對無獨立生活能力或者無勞動能力和無收入來源的被繼承人不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或者在被繼承人生前對其經常進行肉體摧殘或精神折磨。這里的遺棄和虐待都需要結合其他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如以后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的,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繼承人為達到多爭取遺產或者甚至獨占遺產而擅自假造或者修改歪曲遺囑內容,使遺囑內容與被繼承人的意思不符,或者直接毀滅遺囑,嚴重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繼承權的行為,情節嚴重,會喪失繼承權。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屬于情節嚴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